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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 “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中恒安 日期:2023-01-06 人气:341
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 “十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环办生态函〔2022〕168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下游河道和滩区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河口三角洲生物多样性,按照“保生态、治污染、养护生物多样性”的思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决定实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十大行动”。

一、开展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集群建设行动。贯彻落实《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动形成美丽城市、美丽区县、美丽乡镇、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不同层级的美丽单元。以沿黄9市25县为重点,将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集群。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宣传,组织主题采访采风等活动,讲好黄河战略山东故事。(生态处、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深入实施《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1—2030年)》,探索出台《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生物多样性金融项目,探索构建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金融体系。谋划建设生物多样性监控平台,建设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定位观测研究站和10个左右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持续开展海、湖、河“放鱼养水”联袂行动。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优先选取黄河三角洲、泰山-徂徕山、崂山等3个陆地区域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海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价。(生态处、水处、海洋处、南四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黄河流域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推行排污口“户籍化”规范管理,到2023年年底前完成黄河流域6037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扎实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2022年年底前完成20914个入海排污口80%的整治任务,加强现场质控核查,切实提升整治实效。强化“河海统筹”治理,组织沿海各市制定“一河一策”消劣方案,完成总氮浓度较高的入海河流总氮来源排查。(水处、海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沿黄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格落实《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持续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整治,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工业园区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信息管理平台,督促沿黄各市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料使用替代试点项目。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10月底前组织沿黄各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评级工作。(大气处负责)

五、开展黄河干流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将黄河干流列入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治理区域,率先启动黄河干流7市18县(市、区)133乡镇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协调筹措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黄河干流、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区域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模式。加快推进沿黄9市25县已排查出的并纳入省级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2年,全省完成559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500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土壤处负责)

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格落实《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9市印发实施方案,以黄河流域为重点,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固废处负责)

七、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保专项督察行动。对沿黄9市分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非法开采地下水,开展点穴式专项督察,对区域内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不力、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驻区督察,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扎实落地。(督察办负责)

八、开展黄河流域“两打”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常态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深入推进落实“双联合、一聚焦”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发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渠道,推动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厅执法局负责)

九、开展“智慧生态黄河”建设行动。开展“智慧生态黄河”示范项目建设,搭建以“三水统筹”协同治理、综合管控为主的信息化平台,补齐环境管理智慧化应用短板。立足济南、谋划山东、放眼流域,建设智慧生态黄河数据资源中心,汇聚流域、省、市各类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展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环境精细化监管与服务应用场景、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场景,打造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服务示范标杆。(监测处会同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

十、开展全力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行动。深入落实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建立2022年服务重大项目环评进展台账,提前介入、跟进服务。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并联提速、即来即审,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动实施《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三线一单”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完成“三线一单”更新调整和年度评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和清洁生产工作,年内力争新批准建设或命名10家左右生态工业园区,开展10个左右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2022年底前,协同有关部门完成5家企业钢铁产能转移退出。(综合处、“四减四增”工作专班、许可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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