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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在线监测设备有哪些要求?化工企业应采用FID还是PID?

作者:中恒安 日期:2022-07-04 人气:537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这对监测设备有要求吗?是采用FID还是PID形式?对于VOC排放很小的危废库废气在线采用什么方式?
1.关于监测设备的要求。《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第十条明确了排污单位建设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必须符合的要求,包括:产品适用性检测的要求、产品信息登记备案的要求、设备安装调试的要求等。

2.关于VOCs监测仪器方法。目前固定污染源VOCs的表征,不同标准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非甲烷总烃为主,也有部分标准以苯系物为主。对于化工企业,应当以非甲烷总烃表征VOCs,在选择VOCs自动监测设备时,需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3944-2020)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的要求选用合适的监测设备。DB32/3944-2020明确“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因此,在安装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仪器时需要按照标准选用FID方法的仪器。

3.关于VOCs排放较小的废气在线监测方法。低浓度VOCs固定污染源,其在线监测仪器的方法及设备要求与高浓度VOCs固定污染源的要求相同,具体选用仪器时,需要根据实际排放浓度情况选择合适量程范围的仪器。

  中恒安公司研发的HA-VOCS3000(A型)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报警监控系统是一款基于PID技术的在线监测系统,由VOCS监测子系统,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构成。系统测量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显示和打印各种参数,图标,并通过数字化传输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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